由于本人搬家着急使用电视,本人看到乐视TV承诺的配送条件“订单商品到达区域转运中心后,核心城市(北、上、广)订单次日达,二级城市(区域转运中心所覆盖城市)订单隔日达”选择了乐视TV S50,2013.10.22 中午抢购一台。 几经周折抢到的电视,突然被告知,“您的订单我们会在1周后发货,4周内发货完毕(实际过程中有可能因为用户所在地、物流、快递等不同因素的影响,无法严格确保收到货的时间,请您谅解)”而且官网首页还打出致歉信,堂而皇之的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系统故障凭什么让我们消费者买单。 诉讼请求:1、一周内发货,做到承诺的二级城市隔日达。 2、如不能正常按时发货到货,全额退款外需额外补偿我请假务工费,损失费合计500元,一封致歉信和无条件退款无法弥补数万消费者花费自己宝贵的时间,放弃其他机会而来抢购乐视TV带来的损失。假如道歉可以解决问题就不需要警察了……道歉我们接受了,请把我们的损失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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