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期投诉的海信液晶电视TLM37P69GP刚过保修期就黑屏一事,经过质量万里行维权部门和海信公司的交涉后,海信公司及售后答应给我更换一台新的机子型号为LED39K300J.但要我补差价1600元。其实这款机子无论是从价格还是性能上都没有我原先的机子好。我的机子当时购买4500元,而这款机子现在售价2399~2700元,市场补贴价是1825元。而且这款机子也是停产了,所以我坚决不同意厂家及售后如此不平等解决方法。最后经过多次协商,我本人也给海信产品搞得精疲力竭了,本着让步,尽快解决麻烦的原则同意800元更换成LED39K300J新机型,并且开具发票。10月12日海信售后来我家更换机子,要我先交差价钱,然后再回公司开发票。我也同意了。可是机子打开后,安装上我才发现不是LED39K300J型而是LED39K200J,我不同意,但售后师傅说这两款机子是一样的,只是生产批次不一样。我不信,售后走了以后,我查了资料发现这两款机子价格相差400元左右,性能参数也有差异。我彻底失望了:海信公司啊,你们还有一点诚信吗?承诺给我的300J的机子为啥因为价格谈下来了,机型也变了,变成200J了。既然你们口口声声说一样的产品,为啥卖两样的价?既然一样的,为啥不给我300J的。我已经让步了,由原先的4500元的机子换成2000多的机子,还要补差价800元,结果还被你们掉包了,换了一个更便宜的。你们为啥不给我换一个3000多的呢?你们也太欺人太甚了!而且至今发票都没开来。一点信誉都没有!你们还怎么经营下去啊?我不知道海信总部在这次的事件中是扮演什么角色:是对顾客置之不理,任你的属下宰客,还是该采取点解决措施了。我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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