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在苏宁买的五千多元的东西,至今单方面违约不发货,不退款,多次联系苏宁,一直被忽悠,联系不到处理人员。苏宁该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预付款,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谢谢!
本人9月6日在苏宁易购,购买尼康 数码单反相机 D7000 KIT(订单编号:4004108161)并己付款,收到苏宁发来的合同确认短信约定9月13日可收货。订单的物流状态显示货物9月7日 00:33己由始发仓库发往中转仓库中,之后苏宁单方面将收货日期更改了9月16日。可直到9月17日物流状态一直没有更新,遂致电苏宁得知货物还在始发仓库尚未发出,也未告知具体发货时间。至今未安排发货,也不退款,也联系不到苏宁的处理人员。
9月25日订单,4004301903 ,苏宁称订单异常他们维护好了就可以发货,可至今同样是未安排发货,也不退款,也联系不到苏宁的处理人员。
苏宁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预付款,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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