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12月买了LG电视,型号55LW4500,购买价格1万多元了,今年7月份出现问题,没有图像,售后上门换了好几个零件后还是不行,说要换屏,过了半个月换屏后正常.到了9月份机器再次出现花屏,售后上门检查说是屏又坏了.机器已经停产了,屏还没有配件电视修不好了,要给我换机或退机。但是换机或退机LG就要收折旧费,要收5000多元折旧费。我真不敢相信这个是LG公司干的事情!
请问LG公司:国家三包法中关于厂家无法维修,是无条件给消费者退换机或者退款,此款机器商家和网上都可以查到已停产 你们为什么不按三包法规定执行而要收取消费者这么多折旧费?请问LG此前多次致电LG协商,请能代表LG的人来和本人协商.LG公司没有一位负责人出面接电话协商,只是由接线员和维修的师傅解答 答复是你们就是这样规定.和他们解释三包法的规定告知他们只能传话,公司上面说批多少钱只是负责转告我.
请问LG公司你们生产的垃圾电视还要消费者买单吗? LG公司可以无视中国的法律吗?LG公司还是态度傲慢不认真对待,我将在各新闻媒体和电视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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