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号下单买个长虹彩电,9月8号早上收到信息说下午13:00-17:00送货要我做好准备,但是中午来电说电视进水了,不能送,然后咨询客服就是延期。9月11日8:30收到信息说下午16:00-18:00送货要我做好准备,中午来电说电视还是进水,不能送,然后咨询客服就是延期。9月13日8:15收到信息说下午15:00-17:00送货要我做好准备,中午来电说电视还是进水,不能送,然后咨询客服就是延期。9月15日8:25收到信息说下午16:00-18:00送货要我做好准备,中午来电说电视还是进水,不能送,然后咨询客服就是延期。15号我打电话给客服,客服说这款彩电厂家不生产,建议我退货,给我100元苏宁易购券,我不同意这个方案。我查看了这款电视在苏宁易购一直有货,只是在广西无货而已。9月24日8:40收到信息说下午17:00-19:00送货要我做好准备,中午来电说这款电视是被水泡过的,外包装坏了,我说外包装不重要,只要是电视没坏,我可以接受,但是需要师傅当场给我调试证明没有质量问题,送货师傅说他不能保证电视是否有问题,建议不送货。9月24日客服给我电话,说同意给我退款,可以给100元现金补偿,但是要我自己带身份证去苏宁的门店签署谅解备忘录,我说我去你们苏宁店面的回路费都不少于50元,加上误工费都超过100元,这也叫赔偿?我建议苏宁客服安排员工到我家处理,客服说没办法答应我要求。后天客服又来电,要求我把身份证和银行卡扫描传到她发给我的网址,我说你们能保证我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吗,她说她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后天又有客服说可以给200元的易购券作为赔偿,我说你们苏宁是依据什么给200易购券?客服说是公司内部规定最高只有200元的易购券赔偿,我说那请你这个规定给我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霸王条款?她说公司的内部规定不能外传,这个解释真是无语啊。今天订单上又显示“2013-09-26 11:51:33 您的改期送货申请已生效,即将重新安排送货”,打电话给咨询是否调换过来,客服打电话给仓库说还是那台被水泡过的电视,我说你们还在拿那台“被水泡过的电视”欺骗客户。这个问题9月25日进行了投诉,没有得到解决,但是“处理状况”出现“已解决”。强烈投诉苏宁以欺骗手段诱使老百姓购买商品,购买之后以各种原因不让收到货物,逼迫客户选择退货。强烈要求苏宁如果用延迟发货逼迫客户退货话进行赔偿因为苏宁方面问题造成客户损失费500元。 如果需要详细的证据,有手机录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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