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7月9日在柳州市国美电器花了七千多元购买了一台47寸的LG平板电视,型号是47LD450-CA,2012年7月29日电视坏,厂家售后说是主板坏,过了两年保修期,要720元维修费。2013年9月11日电视又坏,还是主板出问题,又花了720元维修费(装机和维修纪录厂家系统内都可以查询到)。这两次我共花了1440元,而且两次都是主板坏,我认为是产品质量有缺陷,于是投诉到厂家售后电话4008199999,厂家以主板保修两年为由,说已过保要自费。我提出两个意见:
一、主板属不属于主要部件,为何不按国家政策保修三年。
二、我第一次修理是刚过保修期二十天,我认为是手气不好,就自费修了,但第二次又出现同样的问题,购机三年就换了两个主板,应该属于产品质量存在缺陷。
但协商后厂家只愿意整机延保一年,延长换后主板的保修期十八个月。我认为屡次出现主板问题,且在网上查询到,从2009年后,很多关于LG主板有缺陷的投诉,都是说主板在一两年内就会坏,网上还成立了LG电视维权群,315质量万里行网也有此类问题的投诉,说明LG电视存在相同的质量问题,厂家不应该让消费者买单!但我们属于弱势群体,与LG协商都是由他说了算,说产品不在三包期。但也没有说一过三包期都要年年维修的道理啊!!
现在只能投诉到315,肯请315为我们消费者作主,毕竟我们的钱也是辛辛苦苦赚来的,为这台电视三年我已经花了近九千元,而且是屡次发生主板坏,我认为LG厂家应该正视自已的产品质量问题,为我们消费者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我的诉求是:
一、 属于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的,应为消费者提供退换机服务。
二、 主板两次出现问题,应该免费维修并延长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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