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长虹液晶电视购买一年被告知要换新机 | |
投诉目标:长虹液晶电视 | 投 诉 人:高女士 |
投诉时间:2013-09-16 | 投诉地区:河南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98928 |
本人于2011年1月份购买的长虹液晶电视,因为工作原因很少使用。于2012年9月12日发现电视打开后黑屏没声音。拨打保修卡上面售后电话于两天后过来维修。师傅说电视机内部保修一年,液晶屏保修三年。结果我们花200元换了个启动器未出示任何正规出售证明。第二天打开发现电视机依然无法使用然后联系维修人员,维修人员说可能是液晶屏的问题。然后在未跟厂家联系的情况下:说现在厂家很难有我家液晶电视的屏幕,诱导我们更换长虹家其他型号的液晶电视然后我们给厂家补差价。 我当时就表明不打算换机器只要求维修。2012年9月16日早上8.00先后两次拨打售后热线要求处理。但是到目前为止客服人员都未曾跟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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