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购买了一SONY牌DSC-T20数码相机,从2011年开始出现抖动,当时我的同事说可能是受潮了,我用洗风机吹了一下,暂时不抖动可以用了,过了一会又出现了抖动,我认为是我自己保存不好,让相机受潮了,没有当成一回事;今年出去旅游,又出现抖动,问懂技术的人,人家说是机器硬件出现了问题,我回来后从网上查,一查不得了,此款机子都出现这种毛病,要去修,最后从一个贴子中发现SONY公司以前发过一个通告,这款机子可以免费维修,但给了一个时间期限,现在已经过了他们给的期限了,我跟他们公司联系,第一个处理的人员态度不错,第二个姓孙的就不行了,说过了维修期限,不能免费修了,只能给一个折扣,我问他给多大折扣,他怎么都不给具体范围,非要到机器的问题检查出来后才能给折扣范围,我拿机子去维修,检查说维修要150元,他们公司只给减去50元,要我自己出100元钱。我再跟他们联系,他们的态度很强硬,姓杨的说,他们的处理就是这样。
我想从他们那里讨一个说法:
1、你们的机器本身有问题,没有通知到所有的人,你们自说自话给一个维修期限怎么行得通?
2、机器本身的问题,为什么要用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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