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1号中午在苏宁易购网站2299元购买的夏普32寸电视。订单号6003681355!当时预约安排17号送货,18号安装。
2013年8月16号在未配货未送货情况下,发现该电视大幅度降价。于是立即申请退货退款后,重新购买该电视。
2013年8月20号晚查询银行交易记录发现一笔交易流水少20元,经检查发现是该笔交易只退了2279元。立即拨打苏宁客服投诉反映,当时4681话务员说确实退款有问题少20元,说记录有人回访处理。
于是次日21号苏宁客服回访经过一系列说词,突然说是由于购买时赠送了20元优惠券,退货时被冲抵了。什么时候购买页面也没有注明送20元优惠券,更没有任何提醒说退货时扣除优惠券的钱,而且是未经用户同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手脚。何况我又重新购买了该台电视,送的优惠券根本就不需要。这种欺诈手段,坑骗消费者。烦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要求苏宁道歉赔偿必须退还20元现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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