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4日,我在青岛苏宁购买一款三星电视,今年6月份,屏幕右侧出现闪动。报修后,维修人员上门检测,说是屏幕本身的问题,可以更换,当时还将挂在墙上的电视拆下来,又拍照,还拍了电视后面的条形码,之后又将电视挂回去。之后,维修人员再次上门来更换屏幕时,说屏幕左下角的位置有裂痕,是人为原因造成,不给更换,要自己花2500元钱维修。
后来,给三星电视的客服4008105858打电话,他们说需要和维修站确认一下。三星客服第一次给我打电话,说就是我们的原因造成的,不给免费更换,可以优惠,要用户出2300元钱,就给更换。
第二次给我打电话,说可以优惠50%的费用,我自己花1500元钱,就可以更换。还说是屏幕及维修等费用变成3000元。
我的意见:首先屏幕右侧出现质量问题,三星要承担。
其次,屏幕左下角出现裂痕,三星维修站人员第一次检测时未发现存在人为原因,第二次发现问题说是人为原因,这个责任无法认定,我个人认为有三种情况:一是我们自己原因造成,二是维修人员检测时造成,三是电视屏幕本身原因,鉴于此种情况,既然无法确认,就该三种情况平分,我个人承担1/6或1/4的责任。
现在,三星客服说是通知我:要么我接受他们的意见个人花1500元,就给安排人员更换,要么就不管,让我自己想办法。
我不知道我的意见对不对,我现在实在没别的办法了,能告诉我应该怎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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