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购买的一台海信液晶电视出现了问题,具体问题是,LED屏幕亮度变暗,背光消失。打电话给海信售后总部,要求上门维修,海信指派了我们尚志市当地的一家售后服务点,很快就接到了当地售后服务点的电话,电话里说要求送修,不予上门,而且说很大可能是不在保修范围内,真是太神奇了,在没有做检测的情况下,竟然做出了判断,实在佩服!于是给海信总部再次打电话,催促当地海信服务网点尽快提供服务,于是又接到了当地海信公司的电话,说你这个一年保修已经过了,不能保修,三包规定,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和屏幕保修三年,而且就我这个现象描述很可能就是主要部件,应该在保修范围内。于是,我要求上门服务,说如果不是主要部件,愿意承担上门费用。终于海信派人来了,一个人,没有穿工作服。看了一下,用遥控器调了调,说你这个电视没有问题,是正常的。我当然不同意他的这种说法,没有问题我找你干什么,背光没了,我就不相信用遥控器能把背光调出来。随即,还向我索要上门费,被我当场拒绝,没有做检测,还想要钱,不可能。这事还没有完,我继续拨打海信总部电话,要求更换服务网点和维修人员。海信售后总部联系哈尔滨市的工程师,我接到了电话,说整个哈尔滨地区由他负责,我把电视出现的问题告诉了他,他说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还要求我在观察一个月,我真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搞技术的,难道我的电视出了这样的问题,是我在撒谎了?不久,接到了海信的售后回访电话,我说问题没有解决,不久,海信当地售后尚志服务网点再次派人来,仍然没有穿工作服,态度很强硬,要求我拿到质检部门做检测,如果检测出问题,费用由他承担,并且提供免费维修。把我当傻子呢吧,做检测,没走到法院这一步,做什么检测。私自拆机的后果我又不是不知道。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自然会让我选择鉴定机构。到那时候,恐怕海信售后也没有什么好果子吃吧。但是,还没有到那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当地售后改变主意,说要把我的电视拉走,我说好啊,给我提供备用机。但是当地售后又一次改变注意,说要拍照取证给哈尔滨售后看一看,并要求我把我的要求写在纸上,我的要求是,先做检测,然后在决定是否维修。对着我的电视屏幕拍了几下,拿着我写的纸条就走了。过了两天,接到了电话,说是电视没有任何问题,不需要维修,海信所有维修人员众口一词,说我的电视没有问题,不用维修。我当然还是不同意他的这种说法了。又过了一天,海信青岛总部回访,我说问题让然没有解决,当地售后说我的电视没有问题,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海信回访人员,跟我提到了上门费的问题,被我再次拒绝。我的要求,先做检测,在做决定是否维修的合理要求被海信售后无理拒绝。就这样,我的液晶电视没有人负责了。主要部件三年的保修期还没有过,这样的海信售后我认为也只能到法院去起诉他。不知道工商部门如果要调节的话,还有没有用,那就试试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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