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Acer4741G 笔记本液晶屏幕质量 | |
投诉目标:Acer | 投 诉 人:李先生 |
投诉时间:2013-06-17 | 投诉地区:广东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81207 |
本人2011年3月底在当地以4288元购买的Acer 4741G笔记本电脑,在2013年6月15日无故花屏(后经售后检测为屏幕故障),导致笔记本完全无法正常使用!到当地指定维修点询问,屏幕只保修两年,故本人的笔记本电脑已经超过了保修期,需要付费更换!费用为一千多人民币,非原装的600元。 请问,一台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屏幕只能使用两年吗?由于更换屏幕的费用将近整台笔记本的一半价格,而且液晶屏幕在正常的使用情况下故障率极低!所以商家理应延长屏幕的保修时间!除非是人为因素导致液晶屏幕损坏之外,但是本人笔记本是在完全没有外在因素的情况下无故出现故障的!故可以肯定的是Acer宏基4741G采用的这批型号为友达 b1 40xw01液晶显示屏本身存在质量问题!Acer公司应对采用该批次液晶显示屏的笔记本电脑实行召回免费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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