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一年半左右购买新飞冰箱,前不久由于冰箱突然不制冷并且噪声极大,遂拨打打新飞客服电话预约维修。按照当时购买时业务员承诺的维修时间为5年,并且翻新飞冰箱的保修单上记载的时间同样是5年,后期售后人员电话联系告知必须要购买时的缴费凭证及保修卡方能按照约定的时限进行保修,但是我方不慎将购买凭证丢失,于是要求厂家按照出产日期保修(如果按照出产日期2009年保修是仍在保修范围的),后来售后人员又给出说辞,我们购买的是家电下乡产品,要我们领取家电下乡的回执单方能保修5年,否则只有3年保修期,如果我们要求维修要收取维修费用(大约650元左右),关键是当时的销售人员并未进到提示告知义务让我们必须领取家电下乡的回执单,否则影响产品的售后,因此我们多次与厂家沟通协商,鉴于此事我们也要负一部分责任未及时保存好收据,我方要求厂家支付一半的维修费用,但是他们予以拒绝,并且后期多次拨打新飞客服电话投诉,并未给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法,我们作为最平凡的消费者,最底层的工薪阶层,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维护,在万般无奈之下求助315消费者协会,希望贵处能帮助解决,谢谢!我们作此投诉并不是单纯的只是想得到650多元的维修费用,而是对新飞公司售后服务严重的不满,并且我个人认为售后服务的年限并不应该只是单纯的以收据作为售后的唯一凭证,试想一张纸质的收据或者发票如何保存5年之久?请贵处帮助解决!再次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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