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6月10购买TCL的去年新款L43V7300A-3D电视,电视上周六因显示器出现4条明显条纹和重影,致电TCL4008123456,厂家很快派了技术员上门维修,经检查说是显示屏的故障,因此款电视机已经停产,技术员当即请示当地售后,售后建议我最少加1000元更换另一型号42E5500A-3D的新机,因我的电视还在3包期内,TCL没有零配件待修错不在我,更何况他们给换的机型并没有高过我现在使用的机子,当时没有同意。当日再给TCL厂家电话,本地维修的部门打电话来,我问为何要另加1000元,他说是我电视使用了快一年,按千分之一的折旧费计费,该收我这么多,我据理力争,同意争取减免一些,当时我也同意退一布只给200,维修商没有同意,挂了我电话。我并不是不讲道理,按国家电视3包政策,厂家是必须保证有零配件待修的,现在机子停产,错不在我,为何要我来承担这个损失?从4月19日起我多次致电TCL的4008123456,到现在都没人答复,现在我的电视已是完全不能看了,显示器上多条横、坚线、自动进入3D重影。今天上网投诉也不知是否有结果,但我想你们能否回复一下,还在3包期内因厂家的原因没得维修,消费者得赔偿折旧费?如是要收换更低档次的机子要付10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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