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本想趁着假期特惠到苏宁购买一台新的HTC手机,没想到遇到极其劣质的产品及极其无赖的售后服务。
2013年5月1日,本人到广州苏宁正佳店购买一台价值2750元的HTC 8X(C260e)手机,购买之前我也到网上了解过有些网友反映该款手机屏幕容易开裂(具体可以搜索关键词“HTC 8X,碎屏”),当时我也咨询过苏宁的销售员,销售员信誓旦旦说手机屏幕是高质量钢化玻璃,一般碰跌都没有问题。谁知道购到手机后的第二天,手机仅在约30cm的桌面滑落地上,外屏竟然严重开裂(具体参考图片),整个屏幕碎裂达到80%以上,根本不能使用,本人用过的oppo、索爱、摩托罗拉等几款手机,身边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脆弱的手机。
当天我拿着手机回到苏宁正佳店进行维权,投诉该产品质量太差, 在苏宁购物他们是白纸黑字写明遇到产品质量问题“7天内包退货、15天内包换货”,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生产者、销售者投诉”。但苏宁却以他们只是销售单位,不负责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推搪塞责,完全不予沟通处理。他们还让我到维修点进行鉴定责任方,当时我立马打电话咨询手机行业的朋友,他们都说只要到厂家的维修点,都会把责任鉴定为“使用者人为责任,厂家不予处理”。
5月3日下午5时一直到8时,本人在店内投诉无果。5月4日下午3时,本人再到苏宁店进行投诉,门店经理迫于压力才出面沟通,说她本人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也是一下子跌烂了屏幕还是自己掏钱修,门店销售员也讲了相同的例子,说他自己之前使用的HTC手机也在30cm左右高度跌落,也碎屏了,也是自己掏钱维修。本人马上质疑销售员,那他推销的时候为什么一直强调该屏幕质量过硬,这不是虚假销售吗?出事后就跟门店经理一起演苦肉计。理论一番之后,门店经理说不过去,她说打电话给HTC客服经理协商一下,门店经理让我先稍等,之后她不知道溜哪里去了,我等了半个小时没有得到回复, 好不容易又找到她,她说客服经理可能周末休假了,没能回复,那我说“这事情怎么着?,客服人员不是24小时在线的吗?而且那时候才下午4点多而已,他可以放假,我的烂手机就得丢一边去了吗!”卖场经理表示无能为力,说怎么处理你自己看着办,卖场撒手不管。这是多么无赖的售后服务啊!简单说了几句,然后卖场经理再次消失了。
于是我再找销售员去跟进此事,销售员表示“处理不了”应付过去。后来我打了110报警,让警方帮忙派员过来处理这宗纠纷。10分钟后一位警察同志到来,这时候卖场经理竟然面带笑容地神奇地自主地出现了,说什么一直都有努力沟通此事这样那样的,我说你们苏宁少来,到现在为止2天了,一个结果一个答复都没有,连投诉人姓甚名谁,联系电话都没有留,这叫努力沟通吗?警察得知事情始末后,让卖场写一份投诉处理单跟进此事(1)写明事情原由(2)登记投诉人信息(3)注明处理期限(4)注明投诉承办人信息。卖场经理找了半天,竟然说没有《投诉登记表》,只找了一份《销售单》出来临时登记,这真让人哭笑不得,这么大的一个苏宁连锁,竟然连《投诉登记表》都没有准备,证明压根儿就
【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