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公司)购买乐视机顶盒C1S时遭到消费欺诈。事情详情如下: 乐视公司在起网站和官方新浪微博宣传4月1日12点可网络购买其C1S机顶盒,鼓吹承诺现货,并保证在一周内发货,且按照付款先后发货,其后又擅自改为一周内发货,四周内发完,后又改为"一周左右发货,四周内发完,距离4月1日已经12日,通过各种渠道及官方论坛都未见有效发货信息,且多次擅自修改约定有关发货时间的条款等网站公告。其为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现货”。 乐视公司承诺5万台现货,仅58分钟订购完毕,老用户及有乐码的用户不受限制购买,但12点58分乐视即宣传5万台售罄并关闭购买通道,其为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知情权。 本人于4月1日订购 1 台乐视C1S,单价290元,且货款已于4月1日支付给乐视公司。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已于乐视公司达成购买合同,但时至今日,乐视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订单显示还未发货,亦无短信物流单号。 乐视公司空手套白狼,隐瞒库存不足或无现货的事实,造成大量消费者不知情而购买其乐视C1S,收了消费者的货款再生产,这一卑劣行为,胆大妄为,令人发指,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还有待相关部门确定。 现特此投诉乐视公司,要求公司明确告知目前状况,还消费者知情权,并要求赔偿我双倍货款,即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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