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数码产品消费者,个人资料详见注册信息。我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公司)购买乐视机顶盒C1S时遭到消费欺诈。 事情详情如下: 乐视公司在其网站和官方新浪微博宣传4月1日12点可网络购买其C1S机顶盒,鼓吹承诺现货,并保证在一周内发货(待抢购完成后又改为4周内发完货)。同时乐视承诺按照付款先后顺序发货。 本人于4月1日订购 1 台乐视C1S,单价290元,且货款已于4月1日12:00:15支付给乐视公司。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已于乐视公司达成购买合同,但时至今日(已过去10天),乐视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订单显示还未发货,亦无短信物流单号。付款远晚于12时的却已经收到机顶盒。 乐视公司无视陈诺,肆意修改约定,空手套白狼,隐瞒库存不足或无现货的事实(其副总也在微博中承认配件缺货,现在在全球范围内高价扫货),造成大量消费者不知情而购买其乐视C1S。该情况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还请相关部门确定。 现特此投诉乐视公司,要求公司明确告知目前状况,还消费者知情权,双倍赔偿,并立刻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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