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日左右 东方有线来电说有新增业务,可以免费将标清电视升级高清电视。电话中再三确认免费,故同意上门升级。
隔日技术人员上门升级,说原机顶盒不支持高清 需花100元重买个机顶盒 然后便无其他费用,遂出100元买下机顶盒。安装完毕后,东方有线技术人员将旧机顶盒取走。
2013年3月8日 东方有线来短信提示。 高清电视试用期即将到期,如续约则每年缴纳120元。
于是便于3/8日前往龙水南路营业厅询问此事,并要求退订该业务。
工号XH-022柜员接待.并解释道:退订可以,但100元试用期使用费将扣除43.5元 退还56.5元,(这里不解,当初说的不是机顶盒100元,如今怎么变试用费了) 并且旧机顶盒无法当场归还 必须次日由技术人员上门安装 并付50元安装费。 在争论许久后,该柜员说,50元安装费可以免除,但43.5的试用费无法奉还,并直言此业务是由某厂家与东方有线合作,与东方有线没有关系,厂家的噱头和话术是他们的事与东方有线无关,要投诉可以自己打电话。(既然无关 为什么他们可以以东方有线的名义上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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