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以广东中山、山东临沂、浙江临安为代表的节能灯企业,在标称为三基色节能灯的产品中,为降低成本,采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1、用价格卢粉制作节能灯,或者卢粉与三基色粉混合生产灯管,标称为纯三基色节能灯。
2、在灯具的塑料套件上,按国家标准,应该选用有阻燃功能的PPT塑料件,而厂家为节约成本,使用易燃的普通再生塑料件,留下严重火灾隐患。
3、在新灯具中,大量使用回收的电子垃圾品中的拆机电子元件。
4、这些灯具一般消费都无法检测,(只有专业人员,才能一眼便知)因此店家、厂家虚假印刷,长期误导消费者。
5、小功率的灯,标成大功率。如11W标成15W,以求更大利润。
因为这些非标准灯的生产成本低,在高额利润在驱使下,真正合格的产品难以生存,市场已经严重破坏。
6、人眼最适合6400K色温的光线,一些厂家为增加亮度,使用工业三基粉,色温实际达到9000以上,白天很亮,晚上灯刺眼,却看不清到物体。国标9000K以上高色温是工矿、工业用的,灯与人眼距离较远,而在民用中使用9000K以上冷色温工业粉,由于空间小,对人眼有较大危害。。
希望全国的质量监督部门,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尽职尽责,对店铺,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也希望媒体及时曝光,让广大人民有识别能力。混合粉,卢粉显色性差,用电量大,亮度低,对人眼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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