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沃尔玛出售质量不过关的长虹液晶电视
投诉日期:2012-12-06 投诉地区:贵州省 投诉人:饶先生
本人于2011年1月22日在沃尔玛贵阳人民广场分店购买了长虹32寸液晶电视,价值2166元,有机打发票,保修一年。但是刚到2012年5月电视就黑屏坏了。网上联系长虹售后,他们派出了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公司人员维修,维修人员将主板拿走后,于2012年5月26日返回安装修好。收取费用300元,并承诺同元件同故障保修3个月。
但在2012年12月2日,机子蓝频,经过反复测试都接收不了电视信号,机子又一次坏掉。虽然机子已过保,但长虹这么一个知名企业却生产出如此次的产品,又要如此高的维修费用,做为一个普通收入家庭来说难以接受。本来想上长虹官网再次联系售后,却发现长虹中文官网根本无法打开。所以现在只有恳请质量万里行的相关人员与沃尔玛联系下,派出维修师傅给予免费维修,并解释下为什么出售质量不过关的长虹电视。
希望你们能及时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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