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6月13日在湖南卫视快乐购购买一台倍浓、九阳植物奶牛营养豆浆机。2012年7月20日无法正常工作,7月26日送到九阳东莞售后服务店维修,8月10取回,使用两天又无法使用,再次送到九阳东莞售后服务店维修至今,于9月23日告知无法维修。
本人再次联系快乐购,9月24日被告知要求把未修好的豆浆机邮寄到湖南的九阳售货点维修。 一台小小豆浆机购买后使用一个月后第一次维修耗时14天,使用两次后第二次维修耗时 1个月零10天被告知无法维修,要求再寄往湖南维修,期间给本人造成的交通费用拒绝赔付,本人要求换机又被多次拒绝。
根据质量三包法( 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都应该更换给我更换产品或退货。但是快乐购多次拒绝本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