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冰箱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使用寿命远低设计寿命
2012-09-15 20:36 黑龙江 纪先生
我于2008年9月15日购买了一台LG的三开门冰箱,型号是GR-S24NCKE.价格4600元。2012年9月4日,冰箱冷冻室不能制冷,致电咨询400电话后负责大庆LG的售后维修人员电话联系我说明原因判断为内漏需要将机器机体后面的背板全部拆开,更换管道。过保期如要上门检测需要收费60元,或者自己直接拉售后去不就不收取搬运费等。我当时未拉修因为我所在城写笄煸?012年05月17日媒体就报道过同款冰箱(LG冰箱刚过保就闹病 维修费用让人吃不消 详见http://www.dqdaily.com/dqw/shms/2012-05/17/content_1145901.htm)。我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能由消费者来替厂家买单。该批次产品存在普遍同样的质量问题。在网上有许多跟我一样的消费者,都面临了同样冰箱内漏的质量缺陷的问题(用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如:冰箱内漏 lg,lg冰箱投诉,lg冰箱维修,lg冰箱质量如何等,便可发现大量有关lg冰箱内漏的问题,而且这也仅仅是冰山一角,大量没有上网条件的消费者人群还没有反应出来。而且有不少人反映,即使是维修之后,这样的问题也并不能得到根本解决,有的不到一个月就会再度出现这样的问题。我就不理解了,LG明明早就知道该系列冰箱高频次地出现同一问题,为什么企业不主动召回或者及时采取积极主动地措施来为消费者解决这一问题。根据产品缺陷定义: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分为:(1)设计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用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2)制造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3)指标上的缺陷。就是指在产品的警示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用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应当注意的使用方法,以及应当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项;或者产品使用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的说明,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34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根据以上定义我认为该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1、设计上缺陷:厂家应用不合格的新型铝管材料代替传统铜管材料,且没有经过严密的论证试验,乃至2-3年后出现铝管穿孔、破裂,制冷剂外泄。这点可以从维修人员说法得到证实,根据他的说法,因为设计缺陷和用材质量问题,这款冰箱用的铝管使用寿命就是两三年,即使对铝管进行补漏处理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告知,LG公司要求更换铝管为铜管,而且更好后也只能保1月,那1月之后会怎样呢,无法得知。 2、使用时间远低于行业标准。冰箱的平均寿命是1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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