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侵犯消费者权益
投诉主题:三星侵犯消费者权益
投诉日期:2012-06-12 投诉地区:广东省 投诉人:刘女士
我于2012年3月4号购买三星电视40D5000PR,观看过程中一直出现信号不稳,当时以为是机顶盒网络不稳定,一直没注意,直至5月末发现在电视播放usb影片,仍存在闪烁背光不稳定情况,于是致电三星客服,之后座机010-64751880回复是由于我的移动硬盘过大影响,于是我就改用16g闪存播放,现象仍存在,又致电客服,回复说要维修。晚上维修人员过来直接换块主板,当时有所改善但过了一天,现象仍存在,报修,维修过来说只能换屏幕,我问是什么原因,他也不知道,所以我拒绝了换屏幕,打算退换货,6月11日致电三星客服,1168回复说三包规定只能修,我说不能接受找不到原因的维修,他态度恶劣,说要找更高级的检测部门检测,于是我同意找出原因维修,但是当天无一家维修检测部门联系我。
晚上我上网查询,发现我这个问题比比皆是,而且还存在欺诈,(销售的时候以三星黑水晶为卖点,结果我检测发现实际为台湾友达屏,两种屏幕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台湾屏未注明,却收着三星屏的价格),并且这个新机型2011年11月上市,2012年5月各大卖场网络卖场已经下架。于是6月12日再次致电三星客服,又是1168号回复,态度恶劣至极,内容如下:
我:我要求我的电视退货,
1168:你的电视不符合三包退换货规定,只能修
我:维修现在找不到原因只能换屏幕,换的屏幕质量不能保证
1168:谁跟你说不能保证质量,你怎么知道不能保证质量,我们屏都是原厂原装的
我:你们明明是台湾友达屏,是采购别人的屏,还说是原装的
1168:台湾屏怎么了,批次不一样产品不一样,质量是能保证的
我:怎么保证质量,现在屏幕已经坏了
1168:谁说坏了哪坏了,那是故障,不叫坏了(真雷!)
我:现在屏幕影响我正常使用了,就叫坏了
1168:那叫故障,只能维修
我:不明原因的故障我不接受,必须退货,
1168:退不了,不符合三包规定
我:那我只能维权了
1168:爱去哪维权去哪,爱去哪告去哪告
。。。。。。
我已经对三星的产品服务彻底失望,此产品上市半年已经下架,说明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现在强烈要求三星退货,1168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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