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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国美电器欺诈消费者,掏新电视的钱却给二手电视

我于2008年1月3号在西安市金花路国美店购买了一台东芝32寸液晶电视,型号为:32A3000X,售价5000元,发票号:00777489,电视使用了两个多月出现了黑屏,只有声音没有图像,于是联系国美后于2008年3月28日给我们更换了一台同牌子同型号的新电视(国美电器诚久保障服务条款里明确规定: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9日内因质量问题可以换货),2011年下半年陆陆续续又出现了黑屏,因为已经过了保修期,而重复开关电视可以正常观看,这个问题又是这款电视的技术缺陷,所以就没有考虑修理,直到2012年1月26日电视彻底黑屏,之后又试了几天都无法使用,于是年后就联系东芝驻西安的特约维修处:陕西家维电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黑屏是这款电视的技术缺陷,我认为是东芝电视的质量问题,于是开始同东芝电视的客服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交涉,最终达成协议,由他们售后免费维修电视背板,2012年3月4日东芝售后上门维修,当打开电视发现电视背板是维修过的,而且非常肯定的说绝对不是东芝的人维修的,因其维修手法非常粗略,也就是说2008年3月28日西安国美金花路店给我更换的是台二手电视,我非常气愤,花了新电视的钱却使用的二手机,于是我想国美电器客服4008113333投诉,之后他们说需要调查,后来又说是东芝厂家给他们发的货他们不清楚,直到现在也无法解决。
投诉目标: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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