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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山东鲁宝厨业厨具质量与服务问题

我司于2011年10月27日与山东鲁宝公司销售人员孙伟签订的总额为2150元的油气两用灶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我方就将货款打给厂家。合同约定此金额包括运保费,并由厂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运至交货地点。收到到货通知后,我方发现货物风机已损坏,经与厂家负责人孙伟沟通后,双方达成共识:厂家发新风机给我方,我们雇人安装。货物运至我公司,拆开部分包装发现油气两用灶箱体凹陷、掉漆情况严重,我方认为该设备外观都已经破损无法修补,故与孙伟经理再次协商决定将该设备按原包装钉好发回厂家调换新货。设备到厂家后迟迟没有收到发货通知,我方再次与孙伟经理联系,孙伟经理要求我方发货前付900元运费,这与合同约定内容极不相符。耽误货期我方都没有追究,对方却因为自己本身货物问题让我方承担运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此事与孙经理协商多次未果,所以我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我方货款。与孙经理交流一次之后孙经理就一直不接我方电话,2012年1月4日收到贵公司传真要求我方承担1565元费用,对此,我方完全不能接受。我方曾多次与鲁宝董事长范曰光联系商量解决此事,但对方都以各种原因推脱,事情至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投诉目标:山东省鲁宝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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