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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易迅用虚假广告销售优派2268显示器欺诈

2011年7月31日在易迅买了一台二手3D优派VX2268WM显示器,订单号10031292,924元,发票上海市03293244号。易迅广告虚称“全新,附件齐全,无包装”等等,实际上没有产品合格证、没有本机保修卡、没有驱动光盘、没有DVI-D线VGA线、没有使用说明书、没有安装指南、等等,可笑的是用的是优派VA2431W包装箱,赠送VA2431W/WM驱动盘,赠送的DVI-I线单通道18+1针,英伟达3D Vision不能用,并且是条裸线,没有中文商标商品名称,没有厂名厂址,没有3C认证,没有产品标准,没有生产日期等等典型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6条第7项属价格欺诈。显示器及其底座划痕累累,底座支柱装饰条断了。向易迅投诉,要求补发所缺附件,不给,说广告是厂家做的。向优派上海公司总经理曾淑芳投诉,补发了保修卡、DVI-D线,送我一套优派CU1236键鼠(55元),要求换货哪怕换一个良品,或送一副3D快门眼镜也行,被拒绝。8月被我告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9月21日对我进行报复。根据易迅订单详细,14:30下单1010898215,买一条贝尔金USB2.0延长线黄金版,28元。14:33支付宝付款成功。14:58通过审核。15:29易迅作废订单。15:40左右客服02161831100来电说因为我有两次不良记录,所以订单作废。收钱不给货,又不退款,是不是合同欺诈,易迅网是不是变成骗子网强盗网?所谓的两次不良记录,前面的一次加上2010年2月易迅销售假冒HDMI商标和专利,无合格证无产品标准无生产日期无3C认证的捷波HA08COMBO主板,力特线,上海市质监局认定是非法交易,不管。上海市政府信访办拒绝复核,被我告到国家信访局上海市长,至今未果,地方政府一般是不死人不管。一分未赔。违法无成本,官商勾结,百姓无奈,奸商为所欲为。《消法》第49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应加倍赔偿1848元。
投诉目标:要求赔偿18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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