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2018年8月15日在nike官网商城购买篮球鞋一双,订单号C00036786444,价格1499元,并于2018年8月16日经快递收到此鞋。
2.正常穿着3天后发现此鞋右脚内部出现多个线头,严重影响穿着效果,并有造成运动伤害的潜在风险,遂于2018年8月20日致电nike客服反应此情况,被告知此鞋可以申请退货,须将鞋以顺丰快递到付形式寄回,待确认后才可退款。
3.本人于2018年8月21日将此鞋按nike要求寄出,并于2018年8月22日到达对方仓库,却于2018年8月23日遭到拒收,即对方拒绝了此退货申请。本人于2018年8月23日再次致电nike客服被告知拒收理由为鞋底脏污。至此nike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未将此商品存在瑕疵问题告知,并在出现问题后未按规定退换货,而是以“鞋底脏污”的不正当理由拒绝。本人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在上述致电中与nike客服协商,将此鞋问题处照片经电子邮件于2018年8月23日发送至nike客服,希望得到合理解决,并于当时收到对方确认收到照片的电子邮件回复,但称需要等待。
5.本人于2018年8月24日接到顺丰快递客服来电询问此鞋如何处理(因此前遭到nike拒收),由此可知nike并未联系顺丰快递再次核实此鞋的问题,事件未有任何进展。本人于2018年8月24日再次致电nike客服要求核实情况,被告知仍需等待。
6.本人现要求nike对此事作出合理解释并道歉,此鞋予以退换货,由此产生的顺丰快递货物保管费和快递服务费应由nike全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