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10日在天猫商城Tommy Hilfiger官方旗舰店分单购买2件T恤(TOMMY JEANS 女装2018春夏短袖T恤-DW0DW04061OS及TOMMY JEANS 女装2018春季短袖T恤-DW0DW03738OP),两件商品均在标价392元基础上使用了商家提供的20元优惠券,实际付款金额为372元/件。
7月12日收到货物后,即开始使用商品,7月18日再次登陆该商品界面,发现两件商品标价均调整为342元,且均可在此价格基础上使用20元优惠券,实际成交价为323元/件,因短期大额降价损害到本人利益,遂与商家协商退款事宜,商家大幅每件商品仅可回退29元差价,但实际差价应为372-323=49元,商家表示优惠券为赠送,不应计入退还金额,坚持应退还金额为372-343=29元,同时威胁说今天是第七天,如果今天不退,那29元也无法回退,汤美费格(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作为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店大欺客,作为消费者,深感自身的权益受到伤害,希望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