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家做的美瞳线和纹眉,眉毛一个纹的高粗,一个纹的低细,美瞳线根本没有纹上。第一次和纹绣科主任协商时,说是眉毛没做好的地方重做,不好的地方用激光打下去,美瞳线换新的药膏,当时没有做还在恢复期,就回来了。美瞳线由于第一次操作及卫生的不规范,做的当天眼睛红肿非常,导致眼睛至今干涩。去过医院检查,医生要求先上药,在观察。由于对商家失去信心,经过三次协商后退还所有费用,但是商家王院长要求签所谓的"和解协议",看到协议内容后,我没有签字(内容如下),因为所做的美容项目没有做好,眼睛还出现问题。如果不签字就不会退钱。但是看到"和解协议"对消费者没有一点可以保障的权益,所有都是商家免责的条款,现提供当时拍下的和解协议,还有当时和商家王院长的对话录音也可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