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编号是:617154726589326
我与2014年4月15日在淘宝网在淘宝网“达人潮时尚店”买了一件衣服,因衣服尺寸与网页上显示的有出入,我穿的太大无法穿,所以要求退货,买家本来就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我在申请退货时卖家因邮费的事未和我达成协议(我只愿意承担寄回的邮费,卖家却要求我承担来回的邮费)迟迟未将地址给我,我就按照卖家在网上注明的发货地址将衣服寄回给卖家,并在网上提交了中通快递(单号是762479938244)和卖家签收的信息,谁知卖家却说网上是发货地址不是收货地址,那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哈有不管怎样卖家和发货方是有联系的呀,现在明明是对方签收了我寄回的衣服,卖家可以让发货方把衣服转给他呀!我为此在淘宝网提交了投诉,但淘宝客服的说词和卖家的一致,就是说我不应该在卖家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寄回衣服,同时我说客服因该在其中做调解,让卖家和签收衣服的人联系,但客服却说这不是他范围的事,我要问那要你们客服干嘛!哈有如果这样的话,淘宝网不就是支持卖家在网上胡乱编写地址吗!其次我还要问的是:1 网上服务中消费者本身就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不管什么情况作为卖家就应该将退货地址告知消费者!2既然收货地址和发货地址不一,为何在网上不注明?虽然我经常网购,这还是我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3 哈有不管怎样卖家和发货方是有联系的呀,现在明明是对方签收了我寄回的衣服,卖家可以让发货方把衣服转给他呀!更气人的是淘宝客服不但不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在2014年5月4日将货款87.12强行打给了卖家,我要求淘宝网合理公正的评判事情,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要求卖家将钱退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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