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在天虹商场拉夏贝尔专柜购买了两件冬装衣服,因为广东天气炎热,拿回家后就一直挂在衣柜里面,也未拆吊牌,等到2013年11月3日想起来要穿这件衣服时,拿出来试了一试,发现左手衣袖口松紧带似乎断掉了,查看之后,很明显是生产时未把松紧带合拢扎线,很明显的质量问题,拿去商场柜台找商家,当时商家以过了10天还是7天换货期为由,拒绝更换,后经商讨给我两个选择,一是自己回去用针缝一下;二是柜台更换同一款衣服;当时选择了更换同一款衣服,但是柜台讲本柜台没有同尺寸衣服,如果要换需要从厂家发货,但是如果从厂家发货过来,来回的快递费用由本人承担.我想请问一下,这是给我的两个选择吗?柜台没有同尺寸衣服是由顾客造成的吗?应该由顾客来承担责任吗?虽然衣服是已过了更换的日期,但是衣服的质量问题柜台负责人员都已承认了,难道就因为过了更换日期就能改变衣服质量问题的事实吗?这次也算是自认倒霉了,几百块钱买了一件烂衣服,还要回家自己用针线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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