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我到中航宝安阳光海会所消费美容项目。
在做“水灸”项目时,操作人员在我两大腿外侧用火罐定罐,之后继续给我做面部护理。因操作人员疏忽,未及时给我除去火罐,直到一个多小时面部护理做完后,才除去火罐。当场造成我大腿外侧两边烫伤出现大片血泡。
9月19日当晚,我由阳光海会所何经理及一名工作人员陪同一起到恒生医院急诊进行了处理。医生诊断轻二度烧伤,恢复期10天左右,伤口处不能碰水以防发炎化脓。9月20日和9月23日又到恒生医院进行了复诊。
受伤后,由于伤口有水泡不能触碰和见水,我请假在家休养。
事情发生后,中航美容院阳光海会所声称这是员工操作失误造成的,与他们公司无关,只支付了陪同我去医院就诊的费用,对于我提出的误工费赔偿,概不负责。说如果是美容产品出了问题,公司赔偿。员工操作失误,由操作员工负责。我认为我是冲着中航这个品牌去的,钱也是交给你们公司,员工也是你们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出了事情,公司不负责,让我直接去找操作的员工呢?!
现在,中航宝安阳光海会所的何经理最后答复我:他们公司不给我赔偿,并且这名操作员工也没钱赔偿,如果不满意随我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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