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7月31日在邵阳市双清区大汉步行街张万福店购买了一款9668元的钻石戒指[标价为11859元]当时是准备结婚用的,而我的结婚日期为11月4日,所以结婚之前一直都没有正式配带过,而在结婚后至4月10日这段期间配带的也少,因为在购买戒指的时候本人就已怀身孕两个多月,所以结了婚之后因为怀孕体重增加,故无法配带戒指,所以在本人4月多坐完月子,准备回公司班的时候才重新戴上此款戒指,佩戴时间仅仅5个多月,而在中秋节当天下午,本人抱着宝宝的时候,突然发现戒指的钻石丢了,手指上只剩下戒托了,第二天,我打电话到张万福大汉步行街店反馈这个事情,他们的负责人说要我把发票,证书还有戒指带过去给他们鉴定,看是人为还是自然所告成的钻石脱落。由于没有时间,一直到9月24日才拿着发票,证书和戒指到他们店里,结果他们说他们店长和鉴定师已下班,要我们明天中午再过去。第二天,我们就在约定的时间赶过去,当时他们的店长兼鉴定师看了我的戒指后,说我们的戒指表面有轻微的磨损和刮痕,另外,镶嵌钻石的爪口有轻微的变形,他当时就打了电话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回复我说,因为戒指有轻微的磨损和刮痕,爪口有轻微的变形,而导致钻石掉落,所以他们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我们承担百分之五十。我就问他要多少钱,他们的店长说,我的这颗钻石现在值将近10000元,打了折下来还要我们补4800元。当时正好我看到他们店里还有一款跟我同款的戒指,标价才6600多,当时要他们的工作人员拿给我看,上面显示是30分的,并且净度为VVS的,而我的是35分,但净度只是VS的,而他们现售的这款戒指却比我的戒指标价便宜了5200多块钱,当时就对他们的赔偿方法提出了质疑,说我去年买的时候才9668,并且还包含了一个750的男戒,现在就一颗钻你还说值10000元,并且同样的款式,钻石就小了5分,净度比我还高一等级的钻戒指,你现在的标价都才6600多,而现在我补颗钻你居然还要我补4800元,那我还不如重新再买个戒指了。当时他们店长说,反正这是公司的决定,并且如果你随便到哪家店去问,你的钻掉了,别人根本就不会承担责任,我们还是出于人道主义。当时我说,那可以,你说我的戒指在轻微磨损的情况下,钻石就会脱落,那你们拿出权威机构的证明来给我。你说我这颗钻值10000元,要我补4800元,那你也拿出权威部门的报价给我,你说你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那你就拿出你们公司的赔偿制度给我看.当时他什么也拿不出,就说,公司给你承担百分之五十就很不错了,按照行业规定.别的店都不会承担的.
当天因为沟通不了,就没再进行下去,等到下午的时候.我弟弟知道了这个事情给他们经理打了个电话,意思是说你说是我们人为的就是人为的?你有什么证据.除非你拿一颗一模一样大小的钻再镶在上面试试.看爪口是紧还是松.当时他们经理说可以,找到了通知我们,在9月27日的早上,他们经理打电话给我老弟,说钻已经找到,要我们过去试.后来我们中午赶到他们店,当时他们店长拿了一颗模型钻给我们说,这颗重量为0.007的模型钻石跟我原本的那是一样大小的,要给我们试,当时我拿在手上一看,一眼就能看出比我那颗钻小很多,并且要他们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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