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6岁,工作于一家事业单位,位置位于长春市净月区,2013年3月份经由朋友推荐,了解了位于重庆路卓展商圈内的蜜糖美容美发店,主要面部问题为痘痘肌肤,3月份到4月份在其店内做美容,主要治痘,后治疗无效,面部肌肤发炎严重,后转介正规治疗,现已基本控制。
5月份打电话咨询相关问题的时候,得知店内正在进行装修,后将此事搁置。再联系此事的时候,得知店内美容美发虽然老板没有更换,但已经和其他人合作将二楼美容全面升级换了项目,原来的人全部换掉,但店内服务态度良好,承诺做好相关售后工作,但本人到店内实际了解相关内容的时候,才得知各项目金额已经全面上调,原来做一次脸一百多,现在做一次脸要288元,店内只是解释换了产品是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项目升级也不能和每一个顾客都通知,并且现在美容部更名为某某抗衰老中心,考虑到本人年龄尚轻,从消费理念上也接受不了高消费奢侈品的标准价格,原产品又存在不适应的问题,本人要求退款,但店内美发部经理王薇表示,美容和美发是分开结算的,只能提供相关解决方案,不能在店内消费是我个人原因,脸有问题也是我的原因,统统与店内无关,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让我把9000多元钱转成美发卡,全都做头发用,店内的钱绝对不会退还,怎么花都必须花在这……对于这种解释我表示异议,我不是不想在这消费,对服务态度也认可,但这种消费是不合理的,这种调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变相调整价格,迫使消费的过程,我表示不能接受,我要求必须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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