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对消费者进行骚扰式促销且不提供发票
投诉日期:2013-04-06 投诉地区:上海市 投诉人:范女士
投诉人:董琳丽 电话: 135855330****
被投诉人:乐薇养生造型。 电话: 021-65888055
诉求: 乐薇养生造型赔付最后一次纹眉消费800元及退还卡内金额九百余元。
投诉事项:
1. 充值会员卡及现金消费均不开具正规发票。
2. 每次去店内消费都会受到店内工作人员的反复推销,特别是一些并不适合消费者,使得消费者不能得到正常的消费环境及服务。
3. 多数消费项目都不能从卡内扣除。
4. 价格背离实际价值。
内容:
投诉人在五六年前在巧峰美容美发办理3折会员卡,巧峰后于2011年底将店面转让于乐薇养生造型。2012年底,乐薇养生造型要求向卡内充值500元才能继续使用卡内金额,否则则不能继续使用,届时原卡内结余四百余元,考虑到前一年乐薇服务尚可,投诉人又充值了500元并转换了新卡。
之后投诉人每次去消费,对方店员都有相同或不同的项目反复进行推销,严重影响投诉人的正常消费。在不耐其烦,买了五百多的发膜一瓶(被告知不能使用卡内金额)后,又于今年4月1日,在进行护理时,乐薇店员又一次开始不断推销,先是让投诉人进行脸部护理,在遭到投诉人拒绝后对方店员继续游说,投诉人考虑到卡内仍有九百余元,于是答应对方,进行了脸部护理,护理过程中对方又不断说投诉人眉毛亏缺一块,影响运势,让投诉人纹眉,纹眉需800元,且不能使用会员卡内金额。由于投诉人在两年前在已经纹眉且对原眉形满意,故拒绝。但对方仍然不断用什么"断财"之类的话半威胁半忽悠投诉人纹眉,不纹眉就"断财"的说法对于年近六十多的投诉人而言造成了影响,同意了纹眉。后以同样的手段使投诉人点去了眼下的一颗脂肪粒(150元),且兜售了尾毛修复液(180元),同样地,这些均被告知不能从卡中扣除。并且所有店内消费均无发票提供。
对于被投诉人这种骚扰式的促销,虚高的价格,无正规发票以及并不专业的服务,投诉人提出投诉且要求乐薇养生造型赔付最后一次纹眉消费800元及退还卡内金额九百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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