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2月7日看到香港伊姿秀美容美体有限公司东莞樟木头中心广场店(加盟店)派发的减肥广告,广告承诺100元保证减重5公斤,遂交RMB100元进行减肥。
2012年12月22日商家就以休春节大假为由,从2012年12月底开始歇业,至2013年2月16日方恢复营业,本人于次日(2月17日)到店减肥,工作人员以加快减肥速度为由要求本人购买腹部按摩膏一瓶,收费RMB380元,工作人员写收据时故意写错日期为2012年2月17日,当时并未多留意。
此后由于出差,一直到3月3日方再次到广场店进行减肥,却发现商家写着3月3-6日到总部培训。此后多次上门,该店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拔打店铺联系电话及手机均无人接听,只好拔通总部的加盟电话1522399****,但接听电话的男士却表示:店主可能因亏损停业。并说:“店家赔了几万元,你们赔几百元有什么大不了的!”
由于该公司有正规的网页,并拥有多处连锁店,所以消费者均很放心地交钱进行减肥,但加盟商亏损便卷钱走人,总部却不负任何责任,为虎作伥,联手骗钱,其它分店亦很有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本人除追讨自身的损失之外,亦希望相关部门严查,以避免骗钱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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