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今年四十多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看到别人做买卖都致了富,我也想干一些能挣钱的事。2012年6月份,经过一个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一个干服装生意的老板,据他说,加入他们的服装连锁就能挣钱。因为是朋友介绍我就信以为真,当时花高价就转了一个卖鞋的门面房,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把鞋的一大部分就给处理了。在这期间,我就和“粉孩儿童装石家庄分公司”签了合同,并且交了他们三万元的服装费。合同上说好交三万就能发(标签价)九万元的服装,也就是他们说的3折拿货。第一批服装发来后就迟迟没有第二批,大概有一个月左右,第二批是我自己过去拿的货。又过了很长时间依然没货,我就找到他们公司,经过交涉还是没货我和他们吵了一次,当时就报了110,理由是合同诈骗。但是110的警官说这不属于他们管,想报警就得去经侦部门报案。在当天,他们就凑了一些服装让我拿走了。半个月以后,第四批货拿一个编织袋子装了一些服装也算是到了。可是最让我气愤的是他们到这个时候才说,第三批和第四批货是按他们的标签价计算的,也就是说标签价就是折后价。
我想问:像他们这种行为算不算合同诈骗。问过当地公安经侦部门,人家说不够立案标准。又有人说打官司吧,可是俺把所有的钱都放到这个服装店了拿什么跟一个公司打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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