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商家无故拖延交货期长达2个月以上
投诉日期:2013-01-28 投诉地区:上海市 投诉人:沈先生
在该商家处订购一款4688元套系的婚纱摄影,于10月25日左右去该店摄影基地拍照,然后11月下旬与商家的后期人员确认定稿,制作。至2013年1月15号左右,期间商家没有主动联系我方,我方主动电联对方询问货期,商家均不明确答复。我方与15日左右去商家门店处,与商家负责人联系,居然表示我方的货物还没开始制作。至18日左右,收到部分货物,许诺尽快交付剩余货物。然至今28日为止,与商家沟通中,商家一直未能明确给出具体的货物交付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请求315处给予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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