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的产品有质量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是浙江浦江人,在南京做生意。在2012年2月17日,我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四区四楼47566商位定做了一批女士内裤(共5000条),定做价格每条4.7元。因为是第一次,没有经验,我说写合同,老板傅正保(15868919898•13757922760),就简单写了数量跟价格,关于质量他说不需要具体写,会给我做到最好,我相信了他,所以合同上没有写明具体布料和做工质量,只是口头约定了,对方一再承诺拿店里最好的布料做,而且要是有质量问题的可以退换的。但是,货款已经支付了,现在货已经发到我这边了,做工跟布料质量很差,偷工减料(没有按照我之前跟他讲的内档做到12厘米,实质只有9厘米长),贴身内裤,产品气味浓重,也许使用劣质染料造成的,洗了几次,布料已经完全变样了,出现很多断裂的细松紧。产品标志标识不全,没有注明产品成分含量等。产品的执行标准:FZ/T73021-2004(针织学生服),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而内裤的国标是:GB/T8878-2002.我真的很郁闷,这样的品质,凭良心我的这批货是没法再卖出去了,因为这样的货对消费者不利,自己一直主张诚信做人,诚信做事,我要对客户负责。我应该怎么办?由于经验不足,对对方太信任,以致对方以次充好,蒙混过关。就这些问题我跟他交涉,他说又没有写正式合同!意思是我拿他没办法。我被他忽悠了,相当气愤。(之前他还说,外国人订单基本上是订的这种料子,而真正给对方做的又是另外一种差的料子,他还说老外都不太懂的,容易忽悠。而这次我也被他忽悠了一把!)合同没有具体关于质量的约定,我是否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在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在网上看到了这样的一条信息:
省质监局目前已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迅速下架,并组织召回。这样一来才能让制假售假的商家无利可图,逐步建立起一个让大家安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召回制度,可以避免更多的消费者受到危害,又可以对违规生产者进行震慑,让他们为自己的过失承担经济和名誉损失。
我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即跟义乌质检部门联系,他们也给予热情的回复。这给予我莫大的安慰。我想因为他们的介入和监管,从而维护了义乌的产品质量和信誉,义乌的经济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可是过了几天,义乌方面的回复是跟老板见过了,对方不承认有质量问题,所以要求自行解决。真的很郁闷,如果能自行解决,就不会劳烦各职能部门了。现在我请求职能部门或者有影响力的媒体,利用你们的职权或者影响力能够帮助老百姓,解决和遏制这种不良之风,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诉:要求厂家召回这些不合格商品,以及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此致
敬礼
2012 年6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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