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4月8日,在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内订购了当时在太原车展的房车展车一辆,型号依维柯C型畅游版标准型,全款514600元一次性付清,购车发票于2017年4月13日开具,于17日完税,5月9日挂牌上路。 2.、7月份从青岛到满洲里,从烟台到大连,7月29日从大连到长白山的路上出现EDC(发动机引擎故障),提不上速,告诉只能60门车跑,联系厂家,厂家联系的最近依维柯4S店,去了之后没检查出问题,只消除了EDC故障灯,说开个试试,后来沿路又出现几次,同样的方法消除后,返回青岛4S店检查,4S店回答说只能在出现故障灯的情况下才能检测,心以为没问题了,9月份开车从青岛到厦门,沿路又出现了EDC故障,提不上速,高速60门左右,爬坡40门左右,十分危险,联系厂家后联系沿路4S店,从福州市同安的4S店又到了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则徐大道125号4S店(0591-83437494)消除故障灯(件坏了没有件换)到宁波金桥维修站换件(0574-27724333)换件(件名忘记了),出门后又出现EDC,到了苏州都灵维修站(0512-27724333)消除故障灯,联系厂家徐晓飞和王子健后返回厂家维修。9月17日左右厂家开回南京英德利厂家维修一个多月10月底送回,发现车子仪表盘显示的车速与实际有20门的速度差,实际车速120的时候仪表盘100,一直断断续续在青岛4S店修到今年5月份才调试好。2018年9月26日去广州防城港,路上又出现了EDC,空调压缩机也坏了,然后去了长沙市长沙县的4S店换了空调压缩机,因为到店的时候EDC故障灯没出现,所以我们开会厂家跟厂家谈 5、新车一年半的时间车后窗漏雨一直没修好,最近柜子顶子自己掉下来了,改装后的电瓶不好用,不能正常充电,EDC故障灯也是一阵有一阵没有的。而且车子后侧轮胎偏磨损严重,一年半爆胎三次,同一个位置的轮胎爆胎三次。 3、18年10月8日联系经销商销售员徐晓飞、售后王子健、时工、售后副总黄总,因为保修还有半年到期,我们要求换车,以二手车市场价格折现订购一辆新车,差价我自付,因为他们一直没查出EDC灯亮提不上速到底是什么原因,一年半4S店,南京依维柯总厂,英德利公司都给检查过,都没有修好,影响正常行使,英德利公司两天后回复我,给我延保两年帮我维修,我不认可。 4、原因是,如果车子EDC问题一直解决不了,延保两年与现在状况无异,不能正常行驶,维修后只能保证1年不再出现EDC 回复内容:2018-11-20 14:02:29 商家: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办公室:2018年11月02日接到贵部门通报的关于范琳琳女士投诉所购我司房车一事,我司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该车购买于2017年4月13日(发票开具日,发动机号码:9010852,行驶里程:约2.7万公里)。该车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标准的情况下于同年5月9日上牌。关于客户所列车辆EDC故障灯以往问题,我司以及主机厂均在第一时间给与客户响应并快速处理(4S店均保留维修记录),同时,本着“客户满意至上”的服务原则,我司在无法查询到客户按车辆使用规范进行例行保养的情况下(正常进行例保对车辆的安全使用以及车辆及时状态的掌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车说明书均有明示),对于超保的一些项目,我司也积极协调主机厂优惠解决(空调压缩机超保,免费更换等);客户所反映的新近发生的问题以及EDC灯亮(电脑控制,有着预警作用,不绝对代表存在或发生即时故障)的信息,因为场地、设备的需要,我司及主机厂均联系告知客户需进场全面检查,但客户在设定条件的基础上坚决予以拒绝。截至11月14日,在多次沟通的情况下(电话、面谈等方式),客户仍然坚持较为绝对的诉求(折旧后退换车、维修后保证10万公里不发生故障),我司和主机厂均无法满足其苛刻条件且已超出退换车相关法规条件;同时客户多次采取的一些拉横幅、发传单等极端维权方式,不仅不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客观上对我司的正常营销以及品牌形象造成了影响。基于目前车辆的现状,仍建议客户按照销售合同中明确说明的,送车辆到主机厂4S店做全面检查,我司及主机厂将以最大的责任心对车辆本身进行诊断并解决;最重要的是我司充分相信作为国家权威机构的贵部门的介入,必将对该起投诉公正合理的解决起到良好的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我司也将全力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