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5日本人在贵阳汉鑫汽车销售服务购买思域车辆,购车款项13.7万及手续一并于当日下午交付完成,因临时车牌未办理当日未驾驶车辆离开,26日15时许4S店通知过去完成新车交付,现场发现车辆引擎盖上有3处严重划痕,销售及经理处理意见差强人意,方案一车辆划痕修复补偿现金2000元,方案二重新调取车辆,补偿一次车辆保养,试问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对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侮辱,兴高采烈的一家人去提新车,换做谁能愿意这种处理意见!我也想问下这样我能起诉4S店的消费欺诈吗,4S店现在就说方案不接受那就让我们去走法律程序,现在是弄得一家人都不开心!望领导能帮助我们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