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陕西司法腐败导致生活特别困难,为了不拖国家脱贫的后腿,经再三考虑,决定贷款买车,跑滴滴赚点生活费。2017年11月11日在陕西盛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订购了一台荣威I6牌汽车。2017年11月17日正式购买,11月22日挂牌,12月1日才正式上路。
上路不到一个月轮胎报警灯亮起,检查轮胎气压正常。售后服务说,注意观察轮胎就行,多次出现,但最后还是导致两次轮胎没气。一次小事故,对方车辆突然调头,使我车右前部受伤,前扛整形喷柒,换右前大灯。盛杰维修长达半个月。
2018年7月7日在西安市长安区书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距樱花二路约200米处,下完人后,车辆就再也不愿意行走了,挂前进档和倒档,发动机空转,车不能动。这样严重的质量问题,发生在不到7个月的新车上,我确实无法接受。我给盛杰售后服务打电话,他们说不能救援,只有拖车,但拖车他们不管,让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拖车来后说,只能就近拖移。于是就将车拖至西安瑞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4S店)。7月8日开始维修,维修工单登记里程为42331KM,7月17日下午近18时向我交车,里程表显示为42357KM,多出了26KM。他们说是上高速试车了。
综上所述: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消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要求被投诉人依据《消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赔偿给我造成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