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油漆及车窗玻璃瑕疵 | |
投诉目标: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投 诉 人:魏先生 |
投诉时间:2016-01-16 | 投诉地区:上海市 |
2015年8月18日在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高逸路99号)购买2014款红色迈锐宝一辆。 2015年8月30日洗车时发现车辆部分油漆及驾驶室车窗玻璃存在瑕疵。 2015年9月13日通过手机及微信与4S店的销售反映问题,并通过微信发送瑕疵照片。 2015年9月14日销售给我回复并认可:1、油漆问题,经查看其他在售车辆,发现亦存在类似问题,故销售认为这属于车辆问题;2、车窗玻璃问题,销售认为这是污渍,通过擦洗应该可以去除。 2015年9月20日到4S店现场沟通,发现玻璃上瑕疵在玻璃内部,无法清除。销售找来4S店的售后服务人员,该售后人员的答复(原话):“车主在当初提车时已签订过车辆外观认可书,就已经认可了车辆外观是完好的,所以车辆提车后发现的油漆及车窗玻璃问题无法确定是否为车辆本身问题还是由车主造成的问题,例如手表刮蹭。而且车辆在出厂时经过检验并合格,因此不在保修范围。但油漆问题可以在技术与经济允许的情况帮忙处理”。由于不认可售后的回复,但同时考虑到4S店离家较远,车主提出是否可以一次保养作为补偿。该售后人员表示可以向领导申请,但同时表示不一定能成功。在后面几天里售后人员打电话告知申请没有成功。当我向售后人员问如何才能判定是否为汽车本身问题时,售后人员告知需要车主自己去找第三方鉴定,也未告知如何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后来售后人员又通过几次电话,说4S店要做结案,并问我是否认可他们的处理的方式,我表示不认可。 2016年1月10日在给车窗玻璃贴膜时,发现驾驶室车窗玻璃在原来的瑕疵处有很多突起(贴膜之前未发现),在更换过一张贴膜后仍然存在,用手触摸后可明显感到突起,已经影响了玻璃的外观,经分析认为是玻璃在生产过程,有高温焊渣滴溅玻璃表面。故再次联系4S店销售,并到4S店沟通。销售的答复:由于今天领导不在,她无法作主,会向领导反映,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但至今仍未收到4S店任何回复。 在这几个月期间也尝试和上海通用售后服务中心沟通该事宜,但通用公司让找4S店。由于玻璃的透明性,其上面的问题一点点的显现出来。现在4S店及通用公司均未就上面两个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解决。 车主诉求:1、油漆问题消除;2、更换驾驶室车窗玻璃。 基于4S店及通用公司的售后服务态度及效率,现求助于您,希望您能帮忙解决,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