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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朗逸保内漏油4S店不给解决

2015-07-31 17:34:59    江苏省    李先生    点击:

投诉主题:大众朗逸保内漏油4S店不给解决
投诉目标:上海大众昆山建伟4S店 投 诉 人:李先生
投诉时间:2015-07-31 投诉地区:江苏省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217359

我2013年5月6日在昆山建伟4S店购买朗逸1.6轿车,一个星期后5月12日发行发动机左侧后下方有机油滴漏现象,随即开车到该店检查,该店维修师傅将其左轮胎斜撑拆下处理后,告知本人处理完毕,但是随后仍旧有漏油现象,在以后的5000公里保养中,本人每次都反映这个问题,该店维修人员都说是正常情况,不影响使用,2015年春节前,20000公里保养时,本人再次反映发动机仓漏油现象,要求查明原因,其说没有问题,不影响使用,正常现象。2015年7月13日,又到5000公里保养时候,我来到该店再次反映这一问题,该店维修人员说是传承轴油封损坏,需更换,材料费84元,维修28工时,人工费700,太黑了。 我与该店服务总监沟通,其一口咬定,过了质保期1个月,叫顾客自己看着办,自己承担费用维修,说我以前反映的是变速箱漏油,没有反应传承轴漏油,态度极其恶劣。   我认为:1、在购车2年合同质保期内,作为顾客我只能反映发动机仓有漏油这一现象,至于是什么原因,具体哪里漏油应该由昆山建伟4S店负责检测维修,发现并解决问题。这一义务应该由昆山建伟4S店履行,违反了合同法规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昆山建伟4S店在质保期内明知传承轴漏油这个问题,却不告知顾客,消极维修,故意隐瞒漏油真相,故意延误维修时机。涉嫌欺诈消费者知情权,故意隐瞒并推卸责任,损坏了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3、昆山建伟大众维修记录里仅保持第三次说是变速箱漏油问题,实际情况是当时售后服务人员随笔填写,并且变速箱没有漏油问题,更没有任何维修。请问,作为顾客我只能反映漏油这一现象,具体什么原因漏油,具体哪里漏油应该由昆山建伟4S店负责检测维修,发现并解决问题,他们是专业人士,至于大众电脑维修记录里面记载变速箱漏油现象跟顾客没有任何关系,是你们建伟大众维修人员的初步判断,跟顾客没有任何关系,顾客没有义务去搞明白到底是哪里漏油。建伟大众故意隐瞒真相,出保1个月才说出真相,收取高额维修费用,严重欺诈消费者。 4、本人要求昆山建伟大众4S店返还双倍维修费用,延长质保期,对整车做一次安全监测,书面道歉。 昆山建伟大众违反如下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相关证据,维修记录昆山建伟大众4s电脑里有,费用清单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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