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上海通用克鲁兹延保问题 | |
投诉目标:上海通用 | 投 诉 人:张先生 |
投诉时间:2015-05-17 | 投诉地区:辽宁省 |
2015年5月14日,在大连驰傲4S店更换点火线圈总成,当时工作人员未告知我的车辆符合上海通用发布的老用户延保政策,自费更换。 上网查询得知延保政策后,电话(4008201912)咨询克鲁兹客服,答复:我的车辆在公布的延保范围内,更换的部件也在范围内,但因过2年质保期后没在4s店保养,因此不予索赔。 查看了别克车的延保索赔案例,通用的解释为:2年质保期内在4S店保养的,即可享受本次延保待遇。后来打电话再次咨询克鲁兹客服,还是说必须一直在4S店保养才能索赔,烦请贵网给与协调处理。 汽车部件质量原因造成更换,与脱保有何关系?这样的霸王规定合理吗?对于政策的解释和处理为何不一致? 本人车辆信息: 2011款克鲁兹1.6AT 2010年12月购买 行驶里程5.2万公里 敬请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