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购买标致301车辆配置信息和车辆出厂日期不符 | |
投诉目标:标致301 | 投 诉 人:王女士 |
投诉时间:2015-04-08 | 投诉地区:山东省 |
投诉临沂睿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诚信经营,恶意欺骗消费者。 本人于3月27日在临沂睿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致301手动挡中配汽车1台,在购买前曾多次咨询销售人员车辆配置信息和车辆出厂日期等相关信息。其中我们最关注的车辆出厂时间,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反复向我们表示“301走量的车子都是最近的”、“都是刚来不久的”可以放心购买。即使在即将办理提车手续前,我们仍在确认是否是新出厂车辆时,销售人员还是告知“元旦之后进店的”,整个过程都未向我们展现车辆生产日期的实物证据。对于首次买车毫无经验的我们来说,就这样完全信任了销售人员,并办理了提车手续。然而一切手续办理后,我们才发现车辆登记信息赫然写着“2014年4月29日出厂”,与销售人员的说法完全不符,顿时有了严重受骗的感觉。 随后,本人向睿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提出质疑并提出退换最新车辆的要求,销售人员竟然以不知道车辆具体出厂日期为由,坚持该车是最新的车辆来搪塞我们。再我们提及已经咨询目前2015年出厂的车辆比比皆是时,销售人员改口强调我们购买的车辆是他们店内最新车辆,并以同等配置的车辆店内仅此1辆而拒绝了我们的要求。 试问:销售人员信口雌黄,诚信何在?!故意隐瞒消费者车辆出厂日期,用意何在?!销售人员及所在公司对于出现问题表示最多赔偿千元以内店内商品(市场价值约300元),并称“没有法律规定出厂时间长的车辆就可以更换新车!”。 现在车辆出现“发动机故障,请维修车辆”提示,销售人员不管不顾,要求自行去售后服务进行检测处理。 临沂睿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消法中作为经营者义务中的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同时也严重伤害了我们的知情权、财产权,现恳请为民做主,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