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东风日产广东广物锐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投诉目标:东风日产骊威车 | 投 诉 人:李先生 |
投诉时间:2015-03-29 | 投诉地区:广东省 |
本人于2013年12月22日购买日产骊威车2013款手动舒适型,跑了2万多公里时发现烧机油,2015年2月7日3万公里到4S店保养,加满机油拍照留档,4S店要求再跑3千公里后再过来确认核实是否烧机油。(当时在4S做了三元催化、发动机清洗、节气门清洗,花费了1447元),后再跑了1000多公里时机油已有明显的下降了,又到4S店做检查,4S要求跑到3000公里再过来确认好些。跑了2700多公里时,机油已经到最低线位。再次到4S店,4S店师傅拆开发动机火花塞,检查发动机一个缸的缸压低于8,4S店承认发动机确实有问题烧机油了,此问题属于发动机自身严重质量缺陷,确定属于发动机质量缺陷造成烧机油,本人当即要求4S店对于烧机油严重问题,尽快给予解决方案,但4S给出的答复令人相当不满,说由于本车中间有三次没有在4S店进行保养,拒绝保修。按照国家三包政策规定,也没有哪条明确规定要求车主一定要在4S店保养,才能给保修?4S店和厂家都是有责任和义务对发动机存在质量缺陷的车给予保修和更换发动机,不能因为车主因为4S店昂贵的保养收费拒绝在4S保养,选择在外面正规的店里保养,为理由拒绝给予保修,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本人在外面保养也是每5000公里,使用正规大牌机油和机油格(都是有正规发票的,机油也可以去验证)。保养时就是更换了机油和机油格,本人也一直在现场看着,从没有动过发动机。无论是在三年保修时间范围,或是在10万公里的保修范围,该车在2万多公里出现严重烧机油现象,都是在保修范围内的。4S店所谓的不在4S保养拒绝保修,这只是4S的单方面意愿的霸王条款,并未与车主签订协议也未经车主同意此条款,试问未经过双方同意的条款合理吗?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法,没有任何一条法规成为4S店拒绝保修的正当理由。发动机在出厂时就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与我是否在4S店保养没有任何关系,难道我在4S保养就不会出现烧机油吗?毋庸置疑一样会烧机油,因为发动机本身就有严重的质量缺陷。4S店无权拒绝保修,还请4S店正视和慎重对待此问题,给予圆满的答复和解决,给予免费更换发动机,如若故意逃避责任,规避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欺骗,本人将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正当维权,争取我应当享有的保修服务,直到4S店给予更换发动机解决问题为止。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会给消费者一个圆满的答复,是会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当时购车时也有朋友建议我买别的车,但看身边的朋友和公司的天籁用了30多万公里都一直挺好的,买日产当时也觉得日产的发动机好,就选择了日产。谁知这日产的质量确实没有让人放心,以前报到烧机油的情况几乎非常少,现在这个中奖几率太高了,和我同在一个4S店买的就有几辆烧机油。现在网上报到的2013新款发动机烧机油现象超级多。随着日产烧机油事件持续发酵,去年长期雄踞销售榜前3名的轩逸,甚至曾经冲冠成功的。现在2015年2月的销售榜连前15名都没有排上。日产不重视质量、不正视问题,不解决问题,市场也会自然给你相应的回报,消费者自然是不会再买日产的帐。 根据以上厂家发动机严重烧机油的真实情况,本人特对东风日产广东广物锐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投诉,并强烈要求4S店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给与免费更换发动机,延长保修,同时赔偿相应的误工费。希望315消费协会能帮助本人维权,为消费者讨回公道。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