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的同事们,感谢你们之前对我投诉(编号:142988)的受理,现我虽然已接车,但并不表示我认同上海大众的处理结果,更何况我给上海大众打过三次电话而至始至终我并未接到一个回电,昨晚看见编号:142988投诉状态为“已解决”,故而重开一投诉贴作为申诉。 我两次在回音壁留言,第一次为5月21日,其内容为“今天下午16时已取车,本月10日发货共支付定金1000元,此次消费807元,剩余197元需繁琐程序可退,在鑫海员工的请求下我个人认为员工们在语气礼貌上值得理解加上我自身时间仓促,同意在以后某类消费业务上抵扣。 对于此次事情,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免或不免人工费的说法,只有收费与免费的区别,这是一个责任的问题,收费则代表大众不承认责任在他而在于客户自身。 我承认购买产品会存在一定运气成分,那么对于自己遭遇是不是说明我个人的运气实在太差,差到25570公里内就出现了拖档、抽搐的情况,依次更换掉离合片、变速箱机电单元、火花塞、变速箱油、燃油控制单元,连两三万的奥拓、奔奔都比不过的地步。 从本月10日中午12时到今天下午15时通知车已修好,总共耗时11天零3个小时。15日上午10时打上海大众电话询问是否愿免费修理,工作人员说帮我反应,数日无音讯,19日下午15时再次拨打上海大众询问进展,工作人员说帮我反应,依旧毫无回音,无奈之下只得直接联系遂宁鑫海大众,要求对方无论是否收费,迅速修车,我个人是有很多事要做,急于接车,所以不管大众怎么回答我都是要先接车的。因为光是从时间上来看无论回复如何消费者都已经输了,消费者是永远耗不过大众这样的大公司的。 我只期盼我们的国家以后能完善法律,我们的相关部门机构能更有效地约束这些大企业。因为我的身边有诸多消费权益受到损害的例子,如:我自己的车尾灯不亮,去鑫海大众检查后告诉我灯坏了要换新灯790一只,我没换继续开,开着开着又亮了;同事的波罗车半年换了两次新雨刮器;姐姐的朗逸车车窗升降失效修理后不到一个月再失效;五姨的波罗车倒车档上雷达异常报警;表哥和表弟的途观车车灯再三损坏等现象等诸多现象,只是我个人的意识稍强,所以来到315反应一下。 感谢315的同事们在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就受理了我的投诉,希望你们这个平台越办越好。 ” 第二次回音壁留言时间为5月22日,是看到状态转为“已解决”并阅读了企业回复信息后发出的,其内容为“刚看了企业回复,鑫海大众不过是上海大众旗下的一级代理而已,对于鑫海大众员工的服务和当时的拖延经过鑫海大众的解释我的确表示理解,鑫海大众又怎么能替代上海大众进行企业担责回复,难道鑫海大众有权决定用哪家的配件由谁来组装?何况我又何时何地对“质量担保条款”和“另外本次维修费用从客户满意度角度考虑,公司给予一定的费用优惠”表示出了满意和接受?不过是天气渐热,加之待办事情很多,耗不过大众公司而提前取车而已。” 在我看来,鑫海大众不过是一级代理商而已,它为我修了车,我可以暂时缴费,但是该行为不代表我承认车子没有问题,就是我运气不好开着开车就出现各种毛病,我还会继续向上海大众追责。说什么优惠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