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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汽车更换产品后三包时间的判定

2014-03-23 13:19:25    四川省    刘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3年10月购买一辆哈弗H6 2013款 升级版 SUV,截止今日共行驶了8000公里,因该车换挡机构出现异常(该部件三包手册上写明的质保期为3年或者10万公司),我于2014年3月22日在长城公司服务站免费更换了换挡机构,更换换挡机构后,服务站人员不提供换件清单给我,也不允许对更换产品的部件进行拍照取证,服务站人员当时也没跟我提及该部件更换后的延保或者三包时间等事项!后我致电长城400电话!咨询关于更换汽车产品后三包时间怎么计算等事项!长城公司400工作人员的回答是还是按照购买之日时三包手册上的时间计算! 但是按照2013年10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 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我想都应该看的很明白,长城公司并没有按照新“三包”的规定执行!为什么不提供换件清单,“你懂的”。。。。。。(消费者甚至都不知道换了些什么东西)?、为什么更换的产品不重新计算保修期?种种的迹象都表明:长城公司是“霸王条款”“霸王企业”。无视国家法规规定! 希望长城公司能正确面对问题,还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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