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约在2013年12月5日在来广营现代进口店于销售“李岩”通过马6置换13款2.4排量的全新胜达汽车,并约定要14年新产的。但由于店家个人原因,直至3月8日才通知到店,生产日期为14年2月26日的汽车。在3月15日,下午约1点左右提车至家,但直至16日上午9点前均未使用。直至 16日上午10点多,汽车原车导航出现收音机跳频、屏幕触摸失灵、电脑死机等问题,买家第一时间联系销售李岩、电器维修工马思明,均告知可能由于系统原因。由于问题严重,在16日下午2点来钟,到该店去询问,售后陈旭表示死机属于正常问题,电器维修工也不在,别人不懂。暂且订到3月19日上牌时再来店查看,在这段期间,导航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在3月19日上牌前,还与销售李岩、维修工马思明沟通,均表示无大碍。但到上牌后到店,检查得知导航属于硬件问题,需要更换。在买家极力要求换车或赔偿时,均未果。最后售后陈旭以在3月23日前完成更换,补偿车衣、蓝牙音箱为最后处理结果。但买家认为,此车存在生产缺陷,在提车第二天就出现问题,而且第一时间进行沟通与店家,如果店家能当时判断出来,买家必定不会要此车。所以,给买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现特要求店家做出合理的现金赔偿、解释、维修等,如果能更换车辆,给予更换。